1、本须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及《四川天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规则》制定。
2、整个拍卖活动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、信用的原则下进行,它的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。
3、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,否则不得参加竞买。
4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,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,否则将视其为代理人以自己身份竞买。
5、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对标的权益和责任进行详细了解和明确判断,一旦参加竞买,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,并承担一切责任。
6、竞买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竞买活动,一经应价,不得反悔,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,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。

1、设立拍卖公司应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,经营文物拍卖的应有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。
2、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3、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,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。拍卖国有资产,依照法律或按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,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。
4、委托人不得参加竞买,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。
5、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,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。
6、拍卖公司有告知竞买者标的瑕疵的义务。